1.有關111年優惠存款計息校對作業(本府112年2月6日府人給二字第1123105937號函諒達),未依限完成之機關學校詳如附件,請於2/20(一)前完成校對作業。2.請各專任人事機構(人員)主動協助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兼任(辦)人事人員。如經第2次公告且無輔導紀錄,記輔導員缺點1次。
1.有關111年優惠存款計息校對作業(本府112年2月6日府人給二字第1123105937號函諒達),未依限完成之機關學校詳如附件,請於2/20(一)前完成校對作業。
2.請各專任人事機構(人員)主動協助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兼任(辦)人事人員。如經第2次公告且無輔導紀錄,記輔導員缺點1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