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依據本府113年3月13日府人退二字第1133107743號函辦理。
2.113年5月待遇全面性查核有誤之機關學校如附件,請於6/25(二)17:00前完成修正,修正後並於期限內下載5月份AF校對清冊(原始檔),空白處加蓋職章及註明修正完成,掃描寄至承辦人信箱(ylhg05256@mail.yunlin.gov.tw)。
3.113年5月待遇全面性查核有誤之修正流程請至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-待遇福利子系統更正後,並且到AF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將5、6月進行更正。
4.本次查核結果依本府113年度辦理所屬機關學校待遇支給審查計畫之成績考核及獎懲規定,覆核資料經本府人事處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查核有誤者,錯誤資料未達4筆(含)數者,覆核者記缺點1次,錯誤筆數超過5筆(含)以上者,覆核者記缺點2次;區域負責人或輔導員本職機關學校資料經查核有誤者,錯誤資料未達4筆(含)數者,記缺點1次,錯誤筆數超過5筆(含)以上者記缺點2次,併予敘明。
5.請各專任人事機構(人員)主動協助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兼任(辦)人事人員。